2006年4月12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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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给生命留个通道
杭州市城区消防通道状况调查
本报记者 陈卓 本报实习生 芮雪姣 通讯员 周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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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9日,雨夜。杭州市孩儿巷一小区门前,两辆面包车比肩停放,中间留下的位置只能勉强通行一辆自行车。然而,就在它们身后大约一米远处,地上刷着4个醒目的黄色大字——“消防通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中的规定,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3.5米。而被这样一堵,几乎一米都不到了。
  春节到现在,杭州已发生数起因消防车道被堵延误灭火时间的事件。消防部门坦言,上述这种情况,在不少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消防通道被堵占,已经成为亟须引起重视的重大安全隐患。
  
  火势蔓延的背后
  今年大年初一凌晨,杭州拱北小区永宁坊13幢20楼一室发生火灾。火烧得十分猛烈,将这一家的东西几乎烧光了。可是,消防部门明明及时赶到了现场,这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当时接到火警,确定是高层建筑起火,“119”指挥中心立即调派一辆消防登高车赶赴现场。可是,消防车驶进事发小区后,却遇到了种种障碍。消防队员说,当时小区内的通道两边都停满了车,消防车很难顺利通过,从小区门口到着火的这幢楼仅200多米的距离,他们整整花了5分多钟。
  5分钟,在救火中意味着什么?
  “5分钟,及时扑救,就可能把火势控制住;但同样5分钟,也可能使小火变成大火,丧失最佳扑救时机。”消防部门这样解释。
  这起火灾发生后,消防部门对该小区进行了回访检查。检查中发现,小区内消防设施功能正常,但车辆停放问题却依然没有解决,隐患仍然存在。
  对此,小区物业公司经理解释说,开发商没有给小区设计地下车库,只是在地面空地上划出了一些车位,可这几年买车的业主越来越多,车位已经不够了。尤其是到了晚上,没有车位的业主只能停在通道的两边。现在,物业公司正在跟社区联系,希望能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而最近,杭州下城区孩儿巷白泽弄7号某单元6楼的一起火灾,也引来不少人关注。火是从厨房燃起的,起火时房内无人。
  据当时参加扑救工作的消防人员介绍:“我们当时开去了两辆消防车,从不同入口靠近目标,双管齐下。但没想到的是,两辆消防车在两个消防通道上都受到了堵阻。”堵上这些通道的,是原先就停放在那里的车辆。最终,从消防车到着火处,一共接了9盘水带,整整180米长。
  幸好那天火势不大,很快得到了控制。但如果没有“幸好”呢?如果下次再发生类似的问题呢?

  消防通道为何屡疏不通
  所谓“消防通道”,是指供消防人员和消防车辆等消防装备进入或穿越建筑物或在建筑物内能够通行的道路。它分为3个类型: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以及安全出口。
  但如今,消防车道的不畅成了更让人担忧的事。
  据了解,随着经济的发展,私家车越来越多。杭州每天就有约300辆新车上牌,平均下来,每个小区每天要增加一到两辆车。这样的增长速度让小区车位难以负荷,不少本该明确他用的地方成了“救急”的停车位置。一到晚上,不少小区的各个过道都塞满了车,情况严重的时候连一辆自行车都过不了。
  记者从消防部门了解到,消防通道被用作停车位的现象普遍存在,虽然有的是因为车主或当地管理机构消防安全意识薄弱,但更多则是因为车实在没地方好“塞”,宽敞的消防通道成了停车的“好地方”,人们的侥幸心理占了上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对消防车道有明确的规定:“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的门洞时,其净高和净宽不应小于4米;门垛之间的净宽不应小于3.5米”;“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3.5米,道路上空遇有管架、栈桥等障碍物时,其净高不应小于4米”。
  按规定,一般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得少于3.5米,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不得少于4米,一般来说,只有宽度达6米的小区内道路才能划停车范围。但事实上,大部分老的小区都没办法做到这一点——杭州就有不少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小区,这些小区在规划时不会考虑到要配备相应的车库,而且小区内的通道非常狭窄。
  比如,杭州市上城区湖滨街道东平巷社区里,所有通道宽度都不满6米,根本不可能“按要求”划停车范围。既要解决小区业主的停车问题,又要顾及消防安全,社区想了不少办法。比如,跟附近的企业联系,白天企业停不下的车停在小区非消防通道上,晚上小区的车停到企业的停车位去。虽能解决一定的问题,但毕竟有限。为此,社区还给每个楼配上灭火器,由专人负责,用“软件”来弥补“硬件”的不足。
  如果说老社区停车难是历史遗留问题,那么新建社区的消防车道又是怎么被堵上的呢?
  经多方了解,记者发现,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有些新小区规划中的车库、车位量是固定的,但私家车的增幅却大大超过了规划,车库车位供不应求。另外,一些房产商把地下车库或车位的价格定得太高,车主不愿购买,于是,有的小区出现了地下车库空空如也、小区通道却车满为患的尴尬情形。对于这样的情况,有的物业管理单位也想了办法,比如跟房产商协议把卖车库改为租车库等等。但由于不少地下车库存在产权的纷争,使得这个问题无法彻底解决。
  另外,消防部门在检查中还发现,有的小区出于“安全”的考虑,关闭了小区的一些出口。“可以防止闲杂人等进入,更好地管理。”这是社区或物业公司的解释。但对于消防部门来讲,关闭一扇门,就等于关闭了一条救急通道,万一小区靠近此门的地方发生火灾,就无法及时从最近途径进入扑救,而从其他门进入绕行,又有中途被堵住的“危险”。

  堵住消防车道的车谁来管
  杭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现查明你单位管理的××小区26、30、31幢前消防登高场地上停放机动车辆,一旦发生火灾,影响火灾扑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
  ……
  根据《消防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十二条,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的处罚。
  今年以来,杭州已有四五家物业管理公司因为小区消防登高场地上停放机动车辆或消防通道上停放机动车辆,而收到了这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对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的检查已是消防部门日常管理工作中的重点之一。
  《消防法》第21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公用和城建等单位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必须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
  而公安部颁发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也对物业管理单位有关消防安全的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第10条中规定:“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其他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对于不规范停车,停在马路上的有交警管,人行道上有城管管,而小区内的物业管理单位权限最弱,于是停车问题逐渐渗入小区。”杭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防火处副处长陈方正说。由于物业管理单位没有执法权,消防部门在和物业管理单位沟通中也发现,一些车主并不买物业公司的“账”。这使得物业公司要行使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由于车主随意停放车辆,在方便个人的同时危害了公共利益,因此物业公司仍然应该及时制止,并且加强宣传,使小区内的车主和其他业主都来重视这个问题。”
  目前,我省尚无针对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但消防部门希望相关立法部门,也能尽快出台和住宅物业消防安全有关的规定,强化物业公司的管理职责,使其管理行为有更明确的法律依据。